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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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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6年4月10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五人)。董事王卓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赵忱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晓纯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为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名称以注册发行名称为准)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泰达环保中期票据若能够成功发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泰达环保中期票据发行事项,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一步授权泰达环保经营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且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卓先生、徐阳雪先生和赵忱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8,228.61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588.14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的采购渠道,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制度》。
同意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34)。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等关联方发生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8,228.61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与关联方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588.14万元。
2026年4月1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关联董事王卓先生、徐阳雪先生和赵忱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8,228.61万元,预计情况见下表:
注1: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注2:2026年初至2026年3月末已发生金额为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注3:因关联人数量众多,对于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予以单独列示;除单独列示外的所有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简化披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人”合并列示。
注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在适用关于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规定时,以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与上市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与对应的预计总金额进行比较”,公司与上述同受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在不超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交易内容和金额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588.14万元,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具体情况见下表:
注1: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该数据未经审计。
注2:因关联人数量众多,且公司与任一关联人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未达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故所有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简化披露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人”合并列示。
上述关联人或其控股股东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为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经查询,上述交易对手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手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关联人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采购原材料和商品、采购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和服务、提供劳务和服务等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议价格或国家定价标准确定,付款和结算根据协议约定或参照市场惯例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拓宽公司的采购渠道,拓展公司的经营业务,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交易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在同类业务中占比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3月19日召开,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采购和销售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协议价格或国家定价标准确定,付款和结算根据协议约定或参照市场惯例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三)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金额为准;
(四)发行时间及方式: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一次注册,一次或分期发行;
(五)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六)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七)资金用途:募集资金用于公司项目建设、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的其他用途;
为了顺利、高效地推进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泰达环保经营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本次中期票据具体的发行方案,修订以及调整本次中期票据具体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注册及单期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承销商、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发行时间、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如国家、监管部门对于中期票据发布有新规定和政策,根据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三)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相关文件等;
(四)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注册、备案手续以及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所有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所必须的手续和工作;
本次中期票据若能够成功发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或审核后方可实施,且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核为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 会议地点: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31)《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2)《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登记;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